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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
辦完過戶才說欠稅 車主痛批太烏龍
From 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7/91-2644169.htm
〔財經中心/台北報導〕車子要轉賣、要過戶前,一定得先將稅金與罰款等繳清,提醒您,最好將這些收據保留至少一年。北市一位蔡小姐投訴,明明錢都繳了,車子也已順利過戶,卻年年收到不同名目欠稅單,讓她非常苦惱;蔡小姐向監理處申訴之後,主管機關雖坦承這是人為疏失,但還是堅持要她先付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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